一、实施机关: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设定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1年1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8号,2016年3月1日修改)第十一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三、受理条件:有1名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或者2名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登记在机构名下
四、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5窗口
五、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六、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此项不收费
八、申请资料:
1、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执(职)业资格原件及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申请人自行完成初始登记后从登记系统中打印出来)
九、办事流程:
十、咨询电话:0731-89912092
所有事项详细请见
http://zwfw.hunan.gov.cn/hnvirtualhall/serviceguide/jsp/serviceguideck.jsp?approve_id=38266&type=xndtbm&dghy=#al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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