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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7月份12345市民热线房地产中介类 投诉数据分析

来源:长沙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时间:2019-10-10 浏览:

一、统计时间:

2019年71日—731日(以系统派单时间为准)

二、统计途径:

长沙市12345市民热线投诉受理系统(含市长信箱投诉)

三、数据统计及分析

1、7月份,通过长沙市12345市民热线(含市长信箱)共受理房地产市场投诉(含咨询)173件,其中房地产中介投诉(含咨询)55件,占比31.79%。

 

本月情况

同比上月情况

回复率

数量

占比

数量

趋势

房地产监督(件)

118

68.21%

79

49.37%

100%

房地产中介纠(件)

55

31.79%

49

12.45%

100%

总计(件)

173

 

128

35.16%

100%

2、房地产中介投诉(含咨询)55件中,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产生的投诉有29件,占中介类比重52.73%;在房屋租赁过程中产生的投诉有25件,占中介类比重45.45%;房地产中介相关类咨询1件,占中介类比重1.82%。

 

本月情况

同比上月情况

回复率

数量

占比

数量

趋势

买卖类投诉(件)

29

52.73%

22

31.82%

100%

租赁类投诉(件)

25

45.45%

25

——

100%

咨询类(件)

1

1.82%

2

50.00%

100%

中介纠纷总计(件)

55

 

128

35.16%

100%

3、本月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产生的投诉有29件,投诉原因排名前五的如下:第一是收费问题为7件,占比24.14%;第二是购房资格问题5件、隐瞒房屋信息5件,均分别占比17.24%;第四是诚意金、佣金退还问题为4件,占比13.79%;第五是服务质量问题为3件,占比10.34%。

排名

原因

数量

占比

关键字

1

收费问题

7

24.14%

按揭服务费、抵房款形式的中介服务费、法拍房的税费问题等

2

购房资格

5

17.24%

没有购房资格导致无法过户、中介承诺解决购房资格问题

2

隐瞒房屋信息

5

17.24%

房屋质量、房屋部分被冻结、房屋产权年限、未拿到产权证的房子、学区房学位被使用等

4

诚意金、押金、定金

4

13.79%

业务员开白条代收定金未上交、拖延退费、虚假承诺退还诚意金或押金等

5

服务质量

3

10.34%

委托房源内财产损坏、未出具相关房主身份证明或委托书、房源未及时下架等

4、本月在房屋租赁过程中产生的投诉有25件,投诉原因排名前三的如下:第一是租期及押金问题为10件,占比40.00%;第二是代收房租为3件,占比12.00%;第三是违规出租为2件,占比8.00%。

排名

原因

数量

占比

关键字

1

租期及押金、诚意金

10

40.00%

虚假承诺短租可退押、租房未成不退诚意金等

2

代收房租

3

12.00%

收取了房租未交房东,失去联系,房东驱逐租客等

3

违规出租

2

8.00%

将房屋改成群租房、出租房屋办理套路贷等

5、房地产中介投诉(含咨询)中涉及到的企业有28家,其中在市住建局办理了备案手续的企业有8家,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企业13

未办理备案的企业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

金钱橘商务担保法拍中介

8

长沙安万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

万威地产

9

湖南易安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3

金茂中介

10

昌华

4

万科朴邻

11

急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

湖南非比寻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2

运房公寓

6

房易地产公司

13

美丽屋

7

家和兴中介

 

 

说明:此未备案名单指在月投诉时,被投诉企业未在市住房局办理机构备案。

6、7月份通过市民热线被投诉的经纪企业中,按照被投诉数量由多到少排名前五的企业名单如下:

公司名称  (简称)

买卖类投诉

租赁类投诉

合计

排名

新环境

12

11

23

1

寓小七

 

3

3

2

湖南中环

2

 

2

3

德佑

2

 

2

3

金钱橘商务担保法拍中介

2

 

2

3

四、小结:

1、本月租赁市场的投诉热度不减,加强租赁市场管理仍然迫在眉睫

租赁市场的投诉以未备案的专业性租赁公司为主,投诉事件仍然多以“收取租金未交给房东,公司失联”类投诉为主。希望加快出台租赁行业的管理条例,为快速发展的房地产租赁市场保驾护航。协会也会将了解到租赁市场的相关情况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为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本月买卖类投诉事件需引起高度重视,机构及人员从业过程中应遵纪守法、坚守底线

本月涉及经纪机构及人员的投诉中出现了需要引起大家重视的投诉案例。一是经纪人收取市民大金额的定金后并未将定金及时上交公司托管,而是以个人名义开取白条后失去联系,建议机构在门店醒目位置加强“经纪人员个人不得收取款项”的提示;二是经纪人以能为没有购房资格的市民朋友解决其购房资格为由,收取所谓的“手续费”的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应进一步加强企业人员管理,经纪人员应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坚守原则,遵纪守法,切勿虚假承诺、触犯法律底线。

3、市民朋友应选择正规经纪机构提供专业服务,重视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广大市民在选择经纪机构为自己提供相关服务的时候,一定要寻找营业执照、机构备案证齐全的正规企业,选择有相关证书的专业人员提供服务;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的每项条款,对于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事项,另行约定的部分一定要清清楚楚的写到合同里去,并且保证所签的每一份合同都是一致的。合同签字即生效,生效之后所有的事项均按照合同履行。如果签订合同后发生纠纷,投诉、仲裁或者司法将以合同约定为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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